健全市场和价格机制确保替代行动平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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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白雪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业内专家表示,通过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我国将加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积极力量。但同时也要注意,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将对我国的能源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产生深远影响,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确保转型过程平稳有效。全方位多层次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的加剧,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成为能源转型的核心。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也是最大碳排放国之一,因此,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已经具有一定的技术、产业和政策基础,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有利于提高能源安全和国际竞争力,也是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和能源转型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意见》从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四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措施。在《意见》中,多项政策措施展现出了创新性和突破意义。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明确提出了“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并围绕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挖掘需求侧潜力以及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在袁帅看来:这些政策不仅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还强调了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协同互补,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各个领域的融合替代。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将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林先平表示,《意见》明确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这是对以往政策的重要突破,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同时,《意见》提出了加强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建设的要求,包括完善价格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市场化发展等,这将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成熟度和成本效益近年来,我国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数据显示,我国煤炭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68.5%下降到2023年的55.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9.7%提高至17.9%。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全球最大、发展速度全球最快,截至2024年8月底,装机规模超过17亿千瓦,在我国发电总装机中占比达到54.4%。目前,我国也已经涌现出了一批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成功案例。例如,在工业领域,一些企业使用电锅炉、电窑炉等电能替代技术来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在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率正在不断提高;在建筑领域,越来越多的新建建筑开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安装光伏系统;在农业农村领域,生物质发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正在逐步推广;在新基建领域,充电站、数据中心等与可再生能源的融合应用也在不断探索中。这些成果不仅体现了政策导向的有效性,也显示出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上的创新与突破。业内专家表示,随着《意见》中提出的措施逐步落实,预计将激发更多领域的绿色转型。不过,林先平也坦言:“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来自技术、经济、政策执行等多方面的困难和挑战。”在技术方面,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需要大量的投入和时间,可能会面临技术成熟度不高、成本较高的问题;在经济方面,可再生能源的初期投资成本较高,需要政策支持来吸引投资和降低成本;在政策执行方面,需要严格的监管和监督机制,以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林先平建议加大技术研发和产业支持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成熟度和成本效益。同时,要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和监管机制,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将对我国的能源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产生深远影响。“随着可再生能源的逐步替代,传统能源的市场份额将逐渐缩小,能源市场的竞争格局也将发生变化。”袁帅表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和电价机制也将对能源市场的价格体系产生影响。未来一个时期,推动绿色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面临巨大机遇。袁帅认为,“为确保能源市场的稳定运行,需要关注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协调发展问题,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和电价机制的合理性问题。”他提出,应加大能源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力度,确保能源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和电价机制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确保其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围绕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意见》也提出明确举措: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特性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各类用户开展直接交易及与用户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推动具备提供辅助服务能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或综合利用系统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氢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储能价格机制。对实行两部制电价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在规定期限内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稳妥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加强新能源在公平接入电网、参与电力市场及消纳利用等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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